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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绿电直连项目申报启动!优先支持储备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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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4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


1、优先支持三类项目


1)优先支持算力、钢铁、水泥、化工、制氢、锂离子电池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申报。


2)优先支持已纳入风电、光伏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申请开展绿电直连。


3)鼓励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履行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


涉及变更且已完成核准(备案)的电源项目,可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文件进行核准(备案)变更。


2、绿电直连项目不占用省级年度指标


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实施方案及电源项目建设条件等进行复核,具备条件的下达实施,列入风电、光伏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占用当地风电、光伏资源量,不占用各市风电、光伏2025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指导规模。


3、项目退出机制


绿电直连项目如出现负荷中断,应及时匹配新的存量负荷或新增负荷,负荷中断期间,并网型项目上网电量比例不得超过20%。


如2年内无法匹配新的负荷,可由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报请省发展改革委,由省级电网公司重新评估电源项目电网接入和并网消纳条件,具备条件的可转为普通新能源项目,确保电源投资主体经营稳定性。


4、项目并网时间要求


并网型项目为新增负荷的,电源与直连工程应与负荷同步投运;


涉及存量负荷的,电源与直连工程应在项目批复后1年内开工,3年内投运。


5、项目电压等级低于220kV


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220千伏,确有必要接入220千伏的,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组织省级电网公司、项目单位等开展电力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


6、提供“一站式”服务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办理项目核准(备案)、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评、水土保持、电网接入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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